苏剑波、鲁成芝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建筑垃圾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建筑垃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方便后期规范管理,我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于2024年3月双柏县人民政府和湖南嵩橙洁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双柏县垃圾再生利用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计划由我局在原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原址上,完善办理林地、用地、环评、水保等前期手续,土地报批完成后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给企业,由企业投资建设建筑垃圾堆放场及打造建筑垃圾“回收—分类—处理—再利用”的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链。目前,企业方面已完成运营公司注册,采购了部分大型建筑垃圾处置机械设备,正在积极做好进场准备。
二、加快推进建筑垃圾项目前期工作
目前项目林勘、环评、水保、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编制,并获得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林勘工作已完成现场调查和材料编制,上报州林草局审批;环评工作已完成现场监测和材料编制,取得了环保部门环评审查意见;用地报批工作方面,用地预审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了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正加快向自然资源部门报批,其他各项前期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三、全面加大执法力度,防范污染风险
自2024年5月开始,截至目前共计已开展专项巡查检查93次、清理处置偷倒事件31件(次),查处三起经宣传劝导仍拒不改正的倾倒建筑垃圾案件,根据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3名当事人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四、加强源头分类和治理
制定实施《双柏县建筑垃圾分类指导及处置措施》《双柏县县城区域建筑垃圾临时处理方案》,多渠道面向公众广泛宣传。督促相关企业负责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工作,对有关企业、个人进行座谈约谈。加强小区物业宣传,对小区装修住户发放指导手册,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指导。对目前在县城进行施工的相关企业逐一登记,落实施工单位施工前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建筑垃圾产生、运输的直接负责人,对运输车辆和人员实施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推进县城建筑垃圾的源头初步分类,健全完善建筑垃圾进出台账管理,做到全流程监管。督促物业企业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发挥物业企业的前哨作用,监督业主做好建筑垃圾分类、运输、处置工作,有效消除监管盲区。
五、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做好项目谋划包装
我局积极谋划包装建筑垃圾处理类项目,双柏县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申请了2024年超长期国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我县项目资金支持困难的问题,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局在尽快办理完善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前期手续后,将加快规范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使我县建筑垃圾有一处管理规范的处置场所。加强联系企业,在土地手续办理完成后,督促企业尽快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运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效处置偷倒行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